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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身份有效期(D/S)」终结:F、J、I 签证改为最长 4 年固定入境期

J-1 交流访问学者: 国务院另有一份草案,拟改写 J-1 的身份终止与恢复程序。见J-1 新规草案。

几十年来,学生和交流访问者获准入境的方式是 「duration of status」(D/S)——在项目完成之前一直有效,I-94 上没有截止日期。DHS 的一项最终规则用最长四年的固定入境期取而代之,2026 年 9 月 15 日生效。本页依据规则本身——91 FR 44976——它长达一百多万字符,多数申请人不会去读。

已有诉讼,但规则并未因此停止

2026 年 8 月 18 日,由高等教育与劳工组织组成的联盟——NAFSA、Presidents' Alliance on Higher Education and Immigration、美国教师联合会(AFT)与全美汽车工人联合会(UAW)——在马萨诸塞州联邦法院起诉国土安全部,请求法院在规则生效前将其叫停。

这一点要看清楚,因为新闻标题很容易让人得出相反结论。 提起诉讼,甚至提出初步禁令动议,本身都不会让规则暂停。必须由法官在书面交锋和听证之后作出禁令裁定。

目前的进展。 法官 F. Dennis Saylor IV 已于 2026 年 9 月 3 日在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就禁令动议进行了庭审。截至 9 月 9 日仍未作出裁定——NAFSA 自己的诉讼进展页面当天更新,动议仍显示未决。裁定可能在生效前的任何一天下达,在此之前,规则仍按 2026 年 9 月 15 日生效。

如果你在别处看到「规则已被叫停」,请先看日期,再看说的到底是哪一项措施。同一时期还有几项与本规则无关的移民措施被法院叫停,很容易混淆。

所以请按规则会生效来安排。如果法院真的下了禁令,那是可以再调整的好消息;但把居留安排押在诉讼会赢上,风险要大得多。

一段话说清改了什么

在新规则下,F、J、I 类非移民的获准入境期为项目结束日,但不超过四年,另外给 F 和 J 签证持有人 30 天宽限期离境。项目超过四年的人,必须在入境期到期前向 USCIS 申请延期停留。I-94 上的「D/S」标注不再使用。

规则原文:

not to exceed 4 years, plus an additional 30-days for F and J nonimmigrants to depart.

谁受影响

类别对象是否受影响
F-1 / F-2学术课程学生及家属是
J-1 / J-2交流访问者及家属是
I外国新闻媒体代表是
M-1职业课程学生本来就是固定期限,不属本规则范围

生效日期,以及规则自己给出的但书

规则写明的生效日期是 2026 年 9 月 15 日。该规则被归为《国会审查法》下的「重大规则」,规则本身说明:若审查改变了生效日期,DHS 会另行公布新日期。除非后续《联邦公报》另有通知,就按 9 月 15 日算。

如果你已经以 D/S 身份在美国

你不会在 9 月 15 日被赶出去。规则的过渡方案是把现有的 D/S 入境视为从生效日起算四年——到时还没完成项目的人再申请延期。规则的表述是:

to notate the date 4 years out, when those who have not completed their programs under the D/S system will need to apply for EOS.

也就是说,2024 年以 D/S 入境的学生,除非项目更早结束,大约到 2030 年 9 月才需要延期。

延期怎么办

延期用 Form I-539 向 USCIS 提交,和其他非移民延期用的是同一份表。规则新增一条:在 30 天宽限期内提交的申请视为按时提交。两点要知道:

  • 学校的 DSO 不能替你提交。 有评论者告诉 DHS,很多学校不允许职员准备 I-539,因为这可能构成无执照执业。DHS 没有改这一点;申请要你自己来。
  • 在入境期到期前提交,不要等到期之后。宽限期是离境窗口,规则同时接受它作为逾期提交的窗口——但不是用来规划的目标。

几乎没人讲清楚的一点:非法滞留(unlawful presence)

这是后果最严重的部分,而且它不是单独宣布的新规,是固定日期本身带来的。

在 D/S 之下,失去身份并不等于立刻开始累计非法滞留。 只有在移民局(USCIS) 审理其他申请时正式认定你违反身份的次日起,或者移民法官下达遣返令的次日起,才开始 计算。也就是说,一个超过课程结束日期的学生虽然已经不在身份内,但通常并没有在累计 非法滞留。

I-94 上一旦有了具体日期,这层缓冲就没有了。 获准停留期届满后的第二天起,非法 滞留自动开始累计——不需要任何认定,不需要任何听证,日期过了就开始。

之所以要紧,是因为《移民与国籍法》212(a)(9)(B) 条的后果:

累计的非法滞留离境后的后果
超过 180 天3 年不得入境
超过 1 年10 年不得入境

所以实际的变化是:在 D/S 之下,错过一个期限通常还是个可以补救的身份问题;在固定 日期之下,同样一次疏忽会启动一个时钟,而这个时钟会在你离境时落到你的记录上。

因此要记进日历的是 I-94 上的截止日,而不是课程结束日。 在 I-94 到期之前提交 延期申请,而不是在课程结束之前。

以上说明的是规则如何运作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212(a)(9)(B) 的禁入期存在例外和暂停 计算的情形,取决于个人具体情况——如果你已经接近到期日,这是该问持照移民律师的 问题,而不是问一个网站。

对你的 DS-160 和签证意味着什么

DS-160 不变。签证本身也不变——F-1 签证仍按你国籍的对等表允许的有效期签发。变的是入境时盖在 I-94 上的入境期:从 D/S 变成一个具体的截止日期。

实际后果:

  1. 每次入境后都查 I-94。 以前 I-94 写「D/S」,现在会写日期。决定你何时失去身份的是那个日期,不是 I-20 上的项目结束日。
  2. 超过四年的项目要提前规划。 博士生尤其要预期在第四年前后提交 I-539。
  3. 转学或换项目不再自动把身份延续到新项目结束。从入境日起算的四年上限仍然适用。

常见问题

D/S 什么时候结束?

规则生效日是 2026 年 9 月 15 日,如国会审查改变日期则另算。

我已经以 D/S 的 F-1 身份在美国,会怎样?

暂时没有变化。你的入境被视为从生效日起算四年,到时项目没结束就提交 I-539 延期。

新的固定期限是多长?

到 I-20 或 DS-2019 上的项目结束日,但不超过四年;F 和 J 另加 30 天离境宽限期。

学校能帮我延期吗?

不能。延期由你本人用 Form I-539 向 USCIS 提交。因为可能构成无执照执业,很多学校不会代办。

这会改变我护照上的 F-1 签证吗?

不会。改变的是入境时确定的 I-94 入境期,不是签证。

如果 I-94 在我读完课程之前就到期了,会怎样?

你会失去身份,并且从到期日次日起开始累计非法滞留——这在 D/S 之下没有正式认定是不会 开始的。超过 180 天会导致 3 年不得入境,超过 1 年则是 10 年。请在 I-94 的日期之前 提交延期,而不是在课程结束日之前。

2026 年 9 月 15 日具体变了什么?

那是 DHS 最终规则的生效日。从那天起,F、J、I 类非移民按固定期限获准入境,而不再是 按"身份持续期间"(D/S)。

M-1 职业课程学生受影响吗?

M-1 本来就是固定入境期,不属本规则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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